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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消防设施操作员手账 | 基础知识之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必考知识点汇总

    2026-03-02   

    1.消防工作的方针是: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。

     

    2.“防消结合”就是把同火灾做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——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。

     

    3.消防工作的原则是: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。

     

    4.政府、部门、单位、公民4个方面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,只有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才能保证消防工作顺利开展。

     

    5.“政府统一领导”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核心;“部门依法监管”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;“单位全面负责”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;“公民积极参与”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础。

     

    6.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体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;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。

     

    7.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,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,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。

     

    8.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每班不少于2人,并持证上岗。

     

    9.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客运车站候车室、客运码头候船厅、民用机场航站楼、体育场馆、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。

     

    10.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,不得投入使用、营业。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。

     

    11.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,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。

     

    12.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4个能力是:

    (1)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。

    (2)扑救初起火灾能力。

    (3)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。

    (4)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。

     

    13.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

     

    14.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。任何单位、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,不得阻拦报警。严禁谎报火警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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